社保安全网:梦想开始照进现实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23: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网

  

养老保险异地“漫游”,跟着主人走!

    二十多年前,一部名叫《打工妹》的电视剧轰动一时,电视剧讲的正是第一批下海打工的农民工的故事。一晃二十年过去了,这些第一代打工妹也都成了两鬓斑白的打工嫂,到了该退休的年龄,辛苦了半辈子,终于可以拿着养老金,安安心心的回老家养老了。可是,对广州的女工易承芳来说却不是这样,她还有几个月就要退休了,但现在发现自己没办法退休。易承芳今年52岁,1987年她随丈夫来到广州,在一家生产化妆品的工厂打工,到现在已经22年了。本想2010年就退休的她,经过多方打听,发现自己根本退不了休。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条例规定,个人缴费15年以上才可以在退休后领取退休金。但是到2010年2月1日,也就是易承芳55岁退休的时候,她的缴费年限只有11年半 达不到规定的15年。因为不是广东省的户口,她也不能把剩下的保险一次买完。广州市社保部门给易承芳的答复是只能选择退保,领会个人账户内缴纳的资金和利息。这也意味着易承芳缴纳的11年养老保险变成了银行的活期存款。

    在广州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想把手续转回湖南老家也不现实,因为异地的保险转移只能接纳个人账户部分,企业缴纳的无法接续。在广州生活了二十多年易承芳有些气恼,更多的是无奈。

    不过仅仅时隔两个月,易承芳的这个难题就出现了转机。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这就意味着,流动人口工作转移时,只须带走一纸手续,就可以直接把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带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带回家乡。劳动者不会再因为担心养老问题不敢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流动,形成全国一体的劳动力市场。

    然而这项政策并没有使养老保险接续一劳永逸,举个例子,张三在北京工作,然后去了广州,之后又去了上海,最后又回到了北京,那么他的个人账户就需从北京转移到广州,再转移到上海,最后又转移回北京,这个过程带来了较大的、且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并损失了张三不能转出的一部分企业养老金。因此,目前采取的转移接续方式,显然并非治本之策。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这样说:“我们的治本之计是,应该是尽快地来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这样我就不管是到哪个地方,我流到哪个地方,我的养老金权益都不受到损害。”

    在很多欧美国家,一个人今天在大城市的写字楼里上班,明天就可以到一个偏僻小镇去做一名乡村教师,而不需担心社保转移问题。我国当然不能照搬欧美做法,但有关专家指出,如果认可人口流动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现实,各项政策就应做出前瞻性的调整,不应等到既有政策造成诸多矛盾之后,才不慌不忙地进行调研。社保政策还应变被动为主动。我们相信这个条例仅仅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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