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两岸银行业往来办法》通过 两岸金融3月可正式往来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4日 15: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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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22号,台湾相关机构审查通过了《两岸银行业往来办法》,台金融管理机构表示:预计2月底前,就可公布两岸银行、保险、及证券业往来办法,最快在3月两岸金融业就可正式往来。

 

此次通过的《两岸银行业往来办法》主要集中在证券和期货业方面。今后,台湾将开放陆资券商等在台设办事处和参股,参股条件中,资本额须达新台币50亿元,且业务经营绩效良好。另外,大陆期货商在台的资本额限制为新台币4亿元,大陆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规模需达新台币8000亿元。

 

保险业部分,今后将允许陆资来台设办事处和参股,但不能取得经营权。参股条件,为最近3年经营绩效良好、财务健全、近5年无违规纪录。

 

台官员表示,春节前,台行政机构已核定两岸银行业往来办法,此次在原有基础上又有了更具体的规定,相信最快三月两岸金融业就可正式往来。

 

此外,同样涉及两岸合作的ECFA也有进展,3月将举行ECFA2次正式协商。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此前表示,今年上半年将举行第五次两岸两会领导人会谈,预计可协商完成ECFA签订。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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