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回应"医管局":不能照搬国企改革做法来改革公立医院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2日 16: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网综合

 

 

    卫生部新闻办主任邓海华在12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一些地方成立医管局来指导公立医院改革的做法表示,公立医院不是国有企业,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表明,不能照搬、照抄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来进行公立医院的改革,这样才能避免进一步削弱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凤凰卫视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医改的:第一,听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推迟出台是因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到现在还没有办法得出定论,情况是否是这样?另外,有消息说在各地建立了医管局,由他们指导公立医院的改革,其中有一部分是把公立医院作为独立法人,类似于国资委下面的国有企业运营。我们想问这个思路是否体现在这个新医改方案中。

  [邓海华]关于你说的第二个问题——成都医管局,这个问题我们也注意到了媒体的报道。根据国务院的“三定”方案,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由卫生部牵头负责,其它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部的有关司局已经提请成都市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提交给卫生部,由于我们还没有看到成都市或者四川省提交的成都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方案,所以对这个方案我不能做过多的评价。但是我想强调,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涉及的面广、影响范围大,要先行试点,然后再稳步推广。

  我们鼓励各地在坚持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因地制宜,深入探索、大胆改革,前提条件应该是坚持中央确定的方向和原则。首先要坚持的原则就是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什么叫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政府和国有企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方案的时候必须牢牢遵循公益性的原则,要努力通过完善它的服务体系、创新它的体制机制和加强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能够切实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我们认为,对于公立医院而言,国有资产只是一种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和增进人民的健康才是它的真正目的。而且公立医院的资产也不是经营性资产,所以公立医院不是国有企业。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表明,不能照搬、照抄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来进行公立医院的改革,这样才能避免进一步削弱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这是第一点,坚持公益性的原则。

  第二条原则,必须把握好公立医院的定位。刚才我已经讲了公立医院是一个什么性质。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承担着组织、动员卫生资源,发展卫生体系,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这样的重大责任。按照责权一致、手段服从目的基本原则,公立医院必须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监管。

  实行管办分开,成立医院管理局等专门的公立医院的管理机构有助于加强公立医院的治理和管理,推动公立医院提高运作绩效。我们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这样的模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

  我想说的是,公立医院管理机构的设置方式体现了对公立医院性质和地位的一种把握,决定了公立医院将来追随和追求的目标以及遵循的行为规则;我想强调的是,一定要把握好公立医院的定位,协调好这些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关系。

  第三个原则,要正确理解和实践管办分开的原则。中央的文件里已经提出了管办分开的意见。

  我们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实行管办分开。这些都是公立医院坚持的原则,在这些原则中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应该是最根本的原则,其它的原则都必须服务或服从于这样一个原则。我是这样一个基本的观点。

 

责编: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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