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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履行遵守职业规范责任
本年度,中央电视台继续强化国家媒体的定位和使命,加强职业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在新闻采编、报道评论、转载传播等方面恪守职业准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进一步完善新闻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机制,凡从事广播电视采访编辑、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员,都已按要求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修订了《中央电视台节目把关人制度》、《中央电视台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响应预案》、《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层层签署了廉政责任书,增强记者、编辑和各级把关人的责任意识,尤其是重点加强了对相关人员微信、微博的管理。“央视新闻”新媒体完善并贯彻实施了《微博、微信、客户端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设置了强制性环节——“信息双核实”,即核实发布者身份,核实新闻事实准确,全力保障“央视新闻”新媒体的安全可信、事实准确。
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严格使用可转载稿源,使用付费购买的新闻图片,转载其他媒体报道均明确注明来源。
严抓整改和管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我台高度重视,共召开九次台分党组会,十次台长办公会,十一次全台工作例会,专项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完善分党组会议、台长办公会、编委会等重要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会议制度程序。健全监管机构,成立了加强监督管理、节目经费管理、合同运行管理、广告经营管理、财务报销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企业治理、人员管理等八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加强纪律检查和审计工作方案。在筹备2015年春节联欢晚会工作当中,首次设立监督领导小组。出台《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项禁令》的同时,先后制定了预算管理审计、国内记者站审计办法,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工作两个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开展廉政系列教育活动,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十项禁令的宣讲,组织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政新规测试、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题讲座和警示教育展览,举办廉政微电影大赛等活动。
八、履行安全播出、合法经营与员工权益保障等责任
中央电视台认真履行安全播出责任。2014年,我台强化、提升安全播出的组织和制度建设,较好完成了各项宣传报道的技术保障及安全播出工作。全台38个频道播出节目总播出时间达33.8万小时;25个公共频道总播出时间24.1万小时,总事故时间为323秒,总事故率0.142秒/百小时;13个付费频道的播出时间为9.7万小时,总事故时间为141秒,总事故率为0.134秒/百小时。动力保障、信息网络、基础资源、业务应用等技术支持和运行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中央电视台认真履行合法经营职责。严格执行广告三级审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客观环境的变化,进一步细化修订《中央电视台广告审查(暂行)标准》。坚持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沟通机制,针对新法规、新问题、新现象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请示和沟通,多渠道防范违法广告或不良广告在央视发布。2014年5月、9月,先后参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的《广告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对新《广告法(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中央电视台梳理制定了ADM系统的编播流程标准及规范,对各个环节实行标准化操作,确保广告播出安全。
台属各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诚信规则,依法纳税,积极承担企业公民社会责任。2014年,央视网为落实“八部门关于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规范网上广告播出行为,保障网友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了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查堵网上节目审核漏洞,停止播出地方卫视栏目98个,删除视频440余条。
中央电视台不断完善事业企业双轨制用工的管理体系,两类员工身份差异逐渐淡化,收入基本持平,岗位管理日趋完善。2014年,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完善《中央电视台聘用制暂行办法》、《中央电视台企聘人员管理办法》、《中央电视台劳务人员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对各类用工进一步予以规范。全部用工均按法律法规要求签订了相应的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法定休假、劳动保护等权益。启动了核心重点岗位胜任力模型搭建工作,继续举办“成长之星”、“和谐团队”评选活动。全年培训员工超过1万人次。积极组织员工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和健康检查。积极开展业内调研,向人社部及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媒体行业在编外用工方面共同面临的问题与困惑,为破解难题设计调整方案、寻求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