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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第四合议庭审判长 陈光昶
【获奖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第四合议庭审判长 陈光昶
【主要事迹】
作为一个刑事法官,手中法槌“起落之间”便能决定他人的命运。对于陈光昶来说,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司法公正的考验。
2010年10月21日,阳江326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尘埃落定。许建强等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其他罪犯也得到应用的惩罚。主审法官之一的陈光昶,紧绷的神经终于舒展开来。而这之前,为了搜集、整理阳江326打黑案的犯罪证据,审核材料,在法院四楼的办公室,陈光昶和他的同事们过了5个多月没日没夜的日子。这个案件创造了广东刑事审判史上的四个之“罪”:一是罪名最多,二是犯罪单数最多,三是庭审时间最长,四是裁判文书字数最多。翻开326打黑专案沉甸甸的判决书——740页,57万字的白纸黑字记述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与审判依据。
做法官20多年,陈光昶审理了几百起刑事案件,还没有发现一例错案,也没有一例案件被发回改判。慎杀少杀的司法路上,陈光昶总是怀着对生命和法律的敬畏,谨慎地把握好手中的铁笔,法槌起落沉甸甸。
【颁奖词】
陈光昶,从字面上看,是光明永远驱散黑暗。人如其名,站在天平的中央,他在法槌举起时思考法律的神圣,在法槌落下后昭告正义的庄严,用法的至高无上,为百姓苍生写下“相信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