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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再忆浙江叔侄案五年申诉路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1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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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不懈努力错案得以纠正

  袁连芳身份的确定成为张高平申诉案件的转折点和突破口。张飚直接推翻了此案认定张高平、张辉犯罪的唯一直接证据。

  张飚立刻向院领导做了汇报,同时把张高平的申诉材料、判决书、《民主与法制》文章复印件,以及张高平的调查笔录、袁连芳的情况等材料,发往原审地司法机关。

  这时已是2010年年底,张飚快要退休了,但张高平案件仍然进展缓慢。“我当时心急如焚,而原审地司法机关只是答复正在复查,请等待。”张飚说。

  于是,张飚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写了一封信。在信中这样说:我将要退休了,在我退休之前,想给您反映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存有疑点,有可能是一起冤假错案,现寄去相关材料,希望您能引起重视。

  不久,浙江省检察院予以了回复:张飚同志你写给我们领导的信及寄来的有关张高平的申诉材料收到了,领导很重视,我们已按照工作程序办理,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就在石河子检察院为张高平申诉案件努力的同时,张高平远在安徽家乡的哥哥张高发多年来也在为弟弟、儿子四处申诉。

  在和张高发几次通话中,张飚鼓励张高发坚持下去,并建议他到北京寻求河南浚县“灭门杀人案”被告人马廷新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律师的帮助。几经周折张高发见到了朱明勇。

  2011年11月,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鲍志恒和朱明勇律师的助手张凯来新疆找张飚了解案件情况,又到监狱会见了张高平、张辉,到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查阅了有关案卷材料。随后在报纸上发表《跨省作证的神秘囚犯》和《一桩没有物证和人证的奸杀案》两篇报道。

  该报道立刻引起浙江方面的注意。经杭州警方将张高平案被害人王冬指甲中的残留DNA,与另一个因强奸杀人已于2005年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勾海峰DNA对比发现:从死者王冬指甲提取的DNA检出的混合STR分型中包含有勾海峰的STR分型。该鉴定又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确认了这个结果。

  2012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张氏叔侄申诉案立案审查, 2013年1月,张氏叔侄被调回浙江。2013年3月2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乔司监狱开庭重审该案。26日,法庭宣判两名被告人无罪,当庭释放。

  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对侦查、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对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服刑人员控告、申诉的审查,对狱内各种犯罪的侦查、起诉。

  张飚就是工作在这一岗位上的平凡检察官。他和石河子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同事们之所以能够坚持多年为浙江叔侄案申诉,就是凭借着检察官的高度责任感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理想和信念。也正是有了他们的努力,才有了一宗错案的沉冤得雪。

  正如张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冤假错案的发生伤害了当事人,更损伤了法律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作为司法机关一线工作人员,就要真正树立为民执法的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把手中的法律武器掌握好运用好,才能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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