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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中国打击网络谣言旨在保护公民切身利益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1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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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记者田野、吴植)北京警方打掉网络推手公司、武汉警方查获特大网络造谣传谣团伙……8月以来,中国警方连续祭出重拳治理网络谣言,彰显了中国政府维护网络秩序的决心。

  专家认为,打击网络谣言与保护网民的言论自由并不矛盾。“治谣”的目的是为了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切身利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认为,公民的言论自由不包括“造谣的自由”。

  乔新生说,如果言论自由遭到滥用,那么为了追求自己不正当利益而对他人进行诽谤、污蔑、陷害的事情就会增多。“在混乱的网络信息秩序中,正当言论就难以发声,公民的正当利益(包括言论自由权和知情权)就难以得到关注和满足。”

  专家认为,如果把言论自由理解成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只是在言论自由的外延上做了不受限制的拓展,曲解了言论自由的内涵。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田智辉认为,每个人因为立场的不同对言论自由的范围理解可能不尽一致,但这种自由应当被法律所约束。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纵观近日被打掉的几个涉嫌网络造谣传谣的团伙发现,他们无不是在经济利益驱动之下,通过诋毁政府或他人的名誉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曾经制造传播铁道部巨额补偿外国游客、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谣言的网络推手“秦火火”(本名秦志晖)被拘后向媒体表示,他在网上进行炒作的目的是要制造社会热点话题,引起大家对他的注意,通过快速增加人气,让自己的微博成为一个平台。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后,“秦火火”发布微博造谣说意大利籍乘客获赔3000万欧元。这条微博两小时内被转发上万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网络谣言产生了混淆视听、扰乱秩序、转移视线、损害公众知情权的效果。如果对网络寻衅滋事行为听之任之,网络非但不能增加社会的透明度,反而会导致社会信息传播更加混乱。”乔新生说。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沈阳认为,打击网络谣言和保护好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两者可以并行不悖。他说,打击网络谣言,信息公开是基础,政府应当强化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推动信息公开制度。

  沈阳说,治理谣言对管理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管理者需要做到准确界定谣言,并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既要打击恶性谣言,又要防止滥用治谣权。”

  针对每天大量滋生的网络谣言,沈阳建议在法律框架内强化网络信用评议制度,让公众评议成为第一防线,行政司法成为第二防线。他同时建议在网络上开展群众路线,让网民广泛参与“治谣”。

  田智辉认为,在打击网络谣言的过程中,政府不但要做好管理工作,也要做好引导工作。

  “政府应该让群众明白,只要不是与事实相反,言之有理的,都可以说,但是这些言论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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