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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为尽“孝心”伤了“民心”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7日 14: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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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新州镇新州村,村民邓伟家大门口今年5月份突然建起了一座新坟。8月16日,邓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墓主的哥哥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领导。(8月17日《新华网》)

  百善孝为先,作为子女为已故父母树碑撰文乃人之常情,但在坟墓选址上应该遵守国家殡葬法的相关规定和社会风序良俗,贵州新安县交通局某领导将家坟建在村民家门口显然有悖常情,千万不要为了尽孝心而伤了邻里感情,伤了民心。

  据当地村民称,该墓的设计和施工都由墓主的哥哥即交通局领导全程负责,自始至终没有给出任何解释。笔者突发奇想,作为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工作而是一门心思修建坟墓,除了表达自己对故人的追思和怀念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目的,诸如与迷信风水有关。

  当前官场迷信风气较为常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将迷信与仕途挂钩,小到祖坟选址,大到办公楼修建都要请所谓算命先生、风水大师卜卦。作为领导干部肯定清楚在他人家门口修坟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必然会遭到户主的激烈反对,却仍然不为所动继续修筑,可能与权力傲慢或迷信风水关系密切。

  抛开职务身份和迷信推测,仅从尽孝的角度分析,我们相信孝敬父母更多应是健在时的关心和照顾,而不是逝世后的大张旗鼓。另外,亲人过世后更需要的是一份宁静和安详,将其安葬在他人家门口,整天面对户主的“打扰”这也是一种不孝。于情于理、对人对己而言将自家坟建在别人家门口的行为都是得不到认可的。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受工作性质影响,在群众眼中是官员,是政府形象的代言人,他们的言行举止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不仅仅局限于个人,还直接涉及政府的形象和信誉,因此更应该严格规范自己及家人的行为,切不可把私事公事化,把小事大事化,好事坏事化。领导干部尽孝并无对错,甚至应该模范带头应道民众向善,但是需要把握分寸,切不可为尽孝道却伤害了民心。(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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