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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目击者:本报记者黄洁 本报实习生李婉龄郭春辉
自2003年起,王荣珍等人便开始在北京市的三元桥地区,依靠暴力手段长期垄断北京至承德长途客运业务。今天上午,王荣珍及其团伙成员共7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根据公诉人的指控,7人涉嫌多次殴打其他长途车的司售人员,拦截、扣押、砸毁其他运营车辆,勒索其他运营人员钱财,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客运秩序。
“我从来没参与、指使这些事情,是有人诬陷我,请审判长明查。”今天庭审时,作为第一被告人的王荣珍始终态度强硬,坚持说自己从未参与指控的各项事实,而且对这些事情根本就不知情。
庭审之初,审判长逐一核对了被告人的个人信息。根据被告人的回答,他们多为农民,普遍只有初高中文化,且多人有犯罪前科。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只有一人表示完全认罪。
据了解,北京市三元桥地区虽然不是专门的长途站点,但由于其位于承德至北京的必经路线上,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自发的站点。而在这里停靠揽客的车都有一种默契,后车到、前车走。而王荣珍等人2003年3月开始从事客车运营,与另外两人合伙,共拥有4辆长途客车,挂靠两家客运公司。根据警方的调查,王荣珍等人就利用这些合法车辆作为“掩护”,纠集多辆“黑车”,与正规的长途车辆争抢客源,以暴力手段垄断客运线路。
对此,今天受审的7名被告人口径竟是格外一致。王荣珍称,自己对长途车运营的工作都是交给手下3名经理直接管理,由会计负责发放工资,平日开会时他还曾反复地跟大家说,一定不要打架,否则就要罚钱甚至开除。至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与其他客车发生摩擦的事,他不仅没有参与,而且根本就不在现场。
对于王荣珍的这种说法,另外6人都纷纷予以“佐证”,极力说王荣珍与此案无关,且事前并不知情,并说公诉机关所说的殴打伤害事件只不过都是“突发事件”,他们并没有垄断线路。
今天,此案的两名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也都到庭参加了庭审,但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却几乎一言不发,对被告人所陈述事实并未提出异议。只是在庭审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才不满地说:“他们打人,谁还敢跟他们抢客?”“他们用的哪是拳头啊?都是铁管子。”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