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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只眼闭只眼 国资损失两百万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2日 08: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检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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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张靓峰 段雯) “我以为自己不参与,又没有分得赃款就不会有事,没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现在我工作没了,还要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理,实在是划不来。”法庭上,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城投公司资产管理部原负责人曾庆高泪流满面地说。

  两年前,曾庆高眼看下属将国有资产私拆变卖,却只说一句“这种事情搞不得的”就不再过问。谁知他的“不作为”竟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2万余元。因犯玩忽职守罪,曾庆高日前被蔡甸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据了解,2009年12月18日,时任蔡甸区城投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的曾庆高,到原武汉市光华学校蔡甸校区进行巡查,发现有几个工人正在拆卸学校游泳馆上的钢结构主体材料。曾庆高立即口头制止他们,并打电话询问负责这个项目资产管理的谢某。电话中,谢某悄悄地对曾庆高说:“这件事您最好还是不要管,具体原因我过两天到您家再告诉您。”

  挂了电话,曾庆高已经大致知道是怎么回事:谢某联系了废品回收站的人把学校的钢结构主材拆了去卖钱。他想,自己虽然是谢某的领导,但两人经常一起打牌又多次一起旅游,关系可谓不错,如果就这样赶走了他的人,情面上说不过去,这事不如先缓一缓且听谢某怎么说。

  两天后,谢某果然来到曾庆高家,一到家门口就将5000元钱塞到曾庆高的手中。看到手中的钱,曾庆高没有拒绝,他一边收钱一边提醒谢某:“这种事情搞不得的!”此后,谢某多次找机会请曾庆高吃饭,并给他送礼,每次,曾庆高总是用那句话告诫谢某:“这种事情搞不得的!”

  据曾庆高交代,作为谢某的领导,他当然有权力也有义务阻止下属私拆国有资产,但是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情面上的确“不好说”。况且,这是谢某干的事,他不仅自始至终未参与,更没分到一分钱,还多次善意提醒,要真是查起来,与他何干?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就是了。

  在曾庆高的纵容下,谢某勾结个体废旧回收主连续4个月闯入光华学校,先是将学校部分废旧物品变卖,后又召集工人将学校礼堂、体育馆、图书馆等建筑物上的钢结构主体材料进行拆卸变卖。

  2010年6月10日,蔡甸区城投公司董事长带人对光华学校资产保全情况例行检查,进入学校大礼堂巡查时感到顶部透光,经检查发现天顶原有的钢结构屋顶损毁严重,立即报警。

  经评估,谢某等人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2万余元。2011年,谢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谢某被抓后,曾庆高被公司免去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职务,但他却全然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011年,蔡甸区检察院反渎局对涉嫌玩忽职守的曾庆高立案侦查,他这才知道并非自己不参与就“与我无关”。

  曾庆高获刑后,一份检察建议也在同一时间发到蔡甸区城投公司,要求城投公司提高保护国有资产的意识,同时对职工开展普法教育。检察建议立即在该公司引发了对“不作为犯罪”的大讨论,同时城投公司也重点完善了资产经营管理各项制度,建立了规范的安保制度。

责任编辑: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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