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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江西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了以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整治违法采挖古树名木和猎杀珍稀野生动物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截至7月底,全省共查处涉林刑事案件1383起,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12万余元。
萍乡破首例捕猎野生动物刑案
6月27日上午,萍乡上栗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长平乡福寿村村民刘某家猎捕、收购了大量的野生活蛇。该局民警前往刘某家中,当场查获并收缴各类野生活蛇11袋。
经初步鉴定,在收缴的野生活蛇中共计144斤。除9条火环蛇外,其余全部属江西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在萍乡市野保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森林警方及时将活蛇全部放回野外。
随后,该局依法对刘某非法狩猎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向收购了刘某非法捕猎的野生活蛇的3名买主进行调查取证。7月18日,刘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刑拘。
此案不仅是江西森林警方在深入开展“一打击两整治”专项活动中的战果之一,也是萍乡市首例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多措并举保护生态环境
今年3月,江西省森林公安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确立了打击矿山乱挖滥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等三大行动重点。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只是此次行动的一个方面。自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森林公安机关还采取了多项措施,全力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今年4月,宜丰县森林公安局摸排非法采伐阔叶林案件8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人。通过严厉打击非法采挖古树名木行为,共查处3起非法采挖香樟刑事案件,3人被刑事拘留,有效保护了当地天然阔叶林。(胡云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