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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讯 今年以来,曹县人民检察院为加大对涉及支农惠农资金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以“支农惠农监督检察室”和民生检察联系点为载体,充分发挥分布在该县27个乡镇(办事处)200余名检察联络员的作用,构建起了上下联动、反映快捷、运转高效的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延伸了监督触角。
检察联络员的职责,一是广泛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对加强惠农资金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二是通过支农惠农资金监督检察室协助该院开展法制宣传、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三是关注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动态,协助检察院收集人民群众对涉农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排查不稳定因素,重点收集涉及支农惠农资金职务犯罪的线索;四是协助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其他工作
曹县检察院对检察联络员们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根据联络员反映的情况,该院及时查处了青堌集镇刘集行政村支部书记王某某利用协助青堌集镇人民政府从事统计、核实、上报本村粮食种植面积的职务之便,使用在其个人及其亲属名下虚报粮食种植面积的手段,骗取国家粮食直补及农资补贴款4万余元的案件。该院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在该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同时向青堌集镇政府下发了一份《检察建议书》,该镇党委书记在全镇镇村干部会议上,领学了这份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并及时研究落实意见,向检察院作出了回复。检察院通过下发检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整改和落实,预防涉及支农惠农资金职务犯罪的再次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山东省曹县人大常委会 李英杰 汪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