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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骗购保障房者将终身不被受理住房保障申请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 20: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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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天津8月7日电(记者 靳博)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天津将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准入、使用、退出等环节的监管力度,骗购者将终身不被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会议审议了《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草案)》。根据《办法》,天津市住房保障基本方式为“出租和出售保障性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及外地来津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扶持。” 按照《办法》,天津将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在用地保障方面,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将优先安排、单列指标,政府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办法》还对保障性住房申请者的法律责任追究方面进行了明确:申请阶段弄虚作假或行贿的申请人及配偶5年内将不被受理住房保障申请;骗购保障房者除退回住房或按市场价补足房款并缴纳罚款外,本人和配偶将终身不被受理住房保障申请;骗租公租房及骗领租房补贴者5年内不再被受理其本人及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天津市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3.5万套,发放租房补贴7.5万户,覆盖41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十二五”期间,天津市还将新建保障性住房40万套,新增租房补贴7万户,将覆盖83万余户家庭,占全市非农业户籍家庭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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