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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尽快出台军事法院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 1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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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军85周年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大对军事法院工作的扶持力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军事法院工作的通知》,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连续3年、在建军节前夕出台支持和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相关指导性文件。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军事法院工作,把军事法院工作纳入人民司法事业总体布局予以通盘考虑、统筹谋划,进一步加大军事法官培训力度,推动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设立军事审判专门委员会。要采取有力举措,加强军事法院宣传工作。要规范军事法院民事案件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听取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法院和部分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关于军事法院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要积极做好军事法官转任地方法官工作,按照接收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法官转任手续,解决好军事法官转任人员的职级待遇问题,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军转干部的各项政策。要认真研究军事法院与人民法院内部网络连接问题,解决网络连接所需设备、技术、保密等问题,实现军事法院与人民法院审判和其他数据信息共享。(常卫国 曹雷 于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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