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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舰越界遭重惩:军方称当事人涉抗命罪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 1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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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涉事军舰。

  中新网8月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防务部门6日说明张凤强重惩案,海军表示,全案已移送军检侦办,未受任何外力影响,张凤强因超出操演范围违反纪律,涉及军方法律中的“擅离配置地”与“抗命罪”;此案惩处范围甚广,海军司令董翔龙说,“全案包括我本人都要负责任”。

  除张凤强外,其余失职人员将区分成舰队、“舰指部”、“教准部”与“司令部”等四层级检讨,依情节不等给予申诫到记过处分。

  根据军方法律,擅离配置地罪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抗命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海军司令董翔龙说,管制组人员的调查过程绝对毋枉毋纵,惩处过后在30天之内提出意见申诉,不会特别入人于罪,也不会当成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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