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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提高不文明行为处罚标准 扔烟头一律罚50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 03: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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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手扔个烟头 一律罚款50元

  本报讯 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讨论修订《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试行办法》,拟对违反市容管理规定的行为提高处罚标准,如乱扔饭盒、纸屑这类不文明行为,过去罚款的起步价是5元钱,今后则一律罚款50元。

  乱涂乱画

  不文明行为

  现标准

  新标准

  乱设户外广告

  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按每处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出店经营

  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无照商贩

  出场出店经营

  处1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拆除或改正,按每平方米2000元罚款,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最高不超过20000元。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

  依法取缔后没收非法所得

  公共场所焚烧树叶、垃圾

  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抛洒污染道路

  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一律罚款50元

  按被污染面积每平方米50元标准处罚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处罚标准提高为每平方米100元。

  制表董超

  (汉网-武汉晚报)(记者夏琼 实习生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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