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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全面加强对婴幼儿游泳场所监管力度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 17: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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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济南8月6日电 今年以来,昌邑市成立了多家婴幼儿水育中心,专为婴幼儿提供理发、洗澡、游泳、抚触等服务。水育对婴幼儿健康成长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对环境、卫生安全要求较高,对水温、室温、水质、服务人员的技术都有严格要求。其中水温要求控制在38-40℃,空气温度要求控制在25-27℃。洗浴间应安装紫外线灯,每日营业前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提供游泳和沐浴服务的,每位婴儿一人一缸水,泳缸使用后应做好常规消毒。从业人员应带手套上岗,上岗前进行规范化培训。

  近日,昌邑市卫生监督大队对全市的婴幼儿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场所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达不到标准的单位予以停业整顿。

  本次整顿的内容包括:婴幼儿游泳场所面积,内外环境、水质卫生、室内空气质量;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及落实情况;经营场所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合格证明,是否经过专业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是否有相应的自检设备,检测结果是否按规定公示;经营场所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检查发现,该市妇幼保健院和计生医院的儿童水育中心较规范,基本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2家达不到卫生要求的婴幼儿洗浴店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停业并限期整改。

  通过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婴幼儿游泳场所的卫生水平,规范了卫生管理和经营服务行为,为婴幼儿身体健康成长奠定了良好基础。(姜德辉 寇欣欣 胡颖飞)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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