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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拟对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生态保护费”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不少网民认为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太离谱”。记者采访获悉,上述收费计划目前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据8月5日新京报)
要收费,先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据悉,滇池综合治理“十五”期间投资31.7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猛增至171.77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更高达420亿元,目前相关资金缺口达80%。如此庞大的投资资金进行治污,效果却甚微,难道钱都打了水漂,政府已经无力治污?公众更想看到的是几百亿巨额资金是怎么用的,能否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让群众心服口服,确实要花那么多钱才行。如果这些钱没用到实处,或被挪用或被贪污了,那谁还相信你在治污,莫非是打着治污的旗号挥霍大家的钱。
要收费,请给个合理的理由。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滇池的生态环境破坏,又不是未来的游客造成的,为何让他们缴纳生态治污费?滇池的污染由来已久,当地政府从滇池身上获得了好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好处自己得了,治污游客来交钱?别人都是打造好了一方景点,才开门营业,吸引游客游玩,而滇池就一污水池,自己没治理好,还要游客来帮忙治理,这也行得通。滇池不过是仰仗当年的名气,才有那么高的知名度,才有人想去看看,但是现在去了的人都后悔,你还要收费,对一个景区而言不是自掘坟墓吗?
要收费,先听听大家的意见。你可以立法,依法收费。但立法的依据又是什么,权力部门的主观臆断,还是汇集了民意。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如果仅仅由几个人站在自己的角度围在一起就出台了,对群众意见置若罔闻,效果肯定好不到哪里去。这样的例子还少吗?执政为民不是在文件里面写写,在讲话中说说,就真正落到实处了。而在于现实中如何为民执政,访民情、听民意,不与民争利。(刘可)
作者: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