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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笔者从梅州市工商局获悉,广东省工商局日前制定出台《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降低准入门槛,支持群众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和就业,促进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和网络服务行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鼓励网络商品经营者及网络服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实现以虚拟市场发展带动实体经济转型,以市场升级促进发展模式转变。
《若干意见》提出了23条具体扶持措施,突出的亮点体现在:
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创业就业
自然人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开办网店,经营项目不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须批准或禁止的,在国家相关规定明确之前,只需通过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实名制审查,不强制要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经核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可从事网上经营。工商部门可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申请,依法核准登记为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的市场主体。
允许名称个性化词语和“一址多照”
允许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或者反映其经营特点的词语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可以含有阿拉伯数字。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其网上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的,无需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可以使用集中办公区域办理工商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只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符合当地政府关于住所(经营场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使用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
五种人开网店申办为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为创业提供扶持与优惠。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人员开办网店从事网上经营,并申办为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属于小微企业的,实施登记费用减免优惠。
完善网络维权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
推进12315进网络,指导督促网站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措施,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出向行业协会依法转移职能,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网上交易服务规范”并上升为地方标准,支持网商行业协会发展等具体措施。
据了解,随着网络市场的迅速发展,对网络交易行为的投诉也急剧上升。据消委会统计分析,近两年,网购的消费投诉每年以150%以上的幅度递增,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标侵权、网上传销、诈骗等成为网络购物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针对网络市场呈现的监管对象数量多、分布地域广、技术性强、经营主体身份隐蔽、信用信息不对称、交易行为时空分离等特点,广东省工商局运用互联网的手段与理念,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专门开发建设了起点高、功能全和技术先进的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实行“以网管网”。(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