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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旅客过境澳门停留时间有新规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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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张凌 余翔 记者 唐磊)记者昨从南京禄口机场了解到,暑运期间,相关方面对澳门的出入境管理作出新规定。

  据悉,澳门出入境的新规包括,持有G签(个人旅游)的江苏籍旅客申请澳门签注,每年最多4次。持有护照加第三国签证的旅客,如护照加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的签证,必须备有目的地与签证国一致的联程机票,且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才能前往澳门。

  其中,第一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7天,如第一次未继续旅行前往第三国的,则第二次前往澳门时只可以停留2天。如第二次仍未能前往第三国的,第三次前往澳门将会被拒绝。

  此外,记者获悉,部分航企对免费行李额度也进行了调整。例如,汉莎航空对所售机票的免费行李额度由以往的计重制改为计件制。其中,经济舱旅客每人可以免费托运一件不超过23公斤的行李。单件行李超过23公斤的,或者超过免费件数,均会被收取逾重行李费。

  据了解,汉莎航空免费托运行李改为计件制以后,行李的超重费用大幅下降。如原先每超重1公斤,需收取300―400元。现在改为每超过1件(重量在23公斤以下),只收取每件500―1000元。此外,对购买学生机票的旅客,在购票时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后,还能额外享有更多的免费行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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