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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电器经营收购将严格实行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1日 12: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茂名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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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电器经营收购将严格实行登记制度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网站昨日公布了《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购、维修、翻新、销售等进行规范,要求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

  根据意见稿,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在收购时应当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须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类别、商标、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生产日期、收购时间和地点、个人出售者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企业营业执照、机关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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