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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原本是一句广告语,可却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近年来,各地都在不断探索,加强村官管理。今年,漳州在探索建立了村干部准入、退出、问责机制,赢得社会各界称赞。
村官没有国家编制,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官”,可是他们却处于庞大的国家行政系统的“神经末梢”。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我们有些村村长,根本没有理解“干部”的含义,把自己当成一村之主,胡乱行使自己的职能,成了危害一方的村霸,其毒害可谓大矣。伴随着人人都有麦克风时代的到来,村官的违规行为,毒害的不再是一个村,而是对社会风气的巨大残害。因此,村官的腐败不可小觑,近年来,各种违规现象的频繁曝光,更是为村官管理敲响了警钟。
“蝼蚁之穴”同样可毁“千里之堤”,漳州适时探索如何约束村官的权力,是大势所趋,也是民心所向,为“村官”的权力套上“紧箍咒”,这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意义十分重大。“紧箍咒”固然好,但是要有人会“念经”才能发挥作用,
村官能上任,离不开选举之时村民的鼎力支持。多数村民的投票支持,就赋予了这些村官无比的信任,让这些“官”成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军人物。可是部分村干部缺少法律意识的约束,在“上位”后就将各种承诺抛之脑后。为村官“紧箍咒”念经者除了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村民也责无旁贷要会学念“经”。
要让群众“念经”,必须让群众懂得“念经”。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部分村民的“反腐败是上面的事,与已无关”的思想,从根本上转变观念,使广大群众能自觉地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参与到村民自治中,要求村级事务做到“三公开”,在阳光之下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权。只有将群众的监督纳入村官管理体系,让村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才能让他们树立起应有的“官位”意识,在其位谋其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取信于民,从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