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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8日 03: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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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27日下午14:30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临溪街588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鸿敏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9,299,127股,占公司总股本470,019,780股的38.15%。

  2、公司部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299,1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299,1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299,1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兔宝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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