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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26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对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西安晚报7月27日)
近年来,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报道刺痛了人们的神经,也让一些人对见义勇为持观望态度,不是人们冷漠无情,实是社会制度关怀滞后。现在国家出台对见义勇为者实施制度救济的政策规定,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最大鼓励和鞭策,是解决见义勇为者家庭困难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对社会正义的有力张扬。
过去我们对见义勇为者的关怀,更多的体现在精神层面,现实情况是,许多见义勇为者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身体受到了伤害,有人还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有些见义勇为者本身就是家庭的顶梁柱。由于见义勇为者伤亡,也使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这时,政府只有从政策上关怀他们,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才能帮助见义勇为行为者家庭走出困境。
从政策上关心见义勇为者是政府的责任担当,也只有这样的帮助才是持久的。政策的善意是对见义勇为者最大的慰藉。
帮助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走出困境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从基本生活、医疗保障、就业扶持、子女受教育和解决家庭住房困难等实际问题入手,才是治本之策。见义勇为者不但是时代的英雄,其精神更是社会的精神财富。
全社会都要形成一个崇尚英雄,关心爱护英雄的浓厚氛围。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