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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破获一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1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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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7月25日电(记者于力、吴戬)沈阳警方介绍,东陵公安分局近日摧毁了一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团伙,17人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中4人被批准逮捕。

  据介绍,今年5月,东软集团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该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挖走公司专业人员并窃取商业秘密,另行进行医用CT机的研发,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去年5月份起,李某某为谋取暴利,伙同该公司他人,以许诺高额经济利益为手段,鼓动公司CT机研发部17名核心技术人员窃取公司医用CT机核心技术资料后,相继离职,聚集于北京某公司,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机械厂一厂房内,继续进行医用CT机的技术研发工作。

  今年5月29日,警方将李某某等数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在现场及居住场所查获装有大量商业秘密的电脑30余台及大量U盘、移动硬盘。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鉴定,其电脑中储存使用的数据与东软集团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数据资料具有同一性,侵犯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警方介绍,经司法鉴定,此案侦破为东软集团公司挽回经济损失6400余万元。

  经审讯,上述犯罪嫌疑人对盗取公司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即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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