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东北网齐齐哈尔7月24日讯 近日,克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
2010年,被告人于某、张某某在就任河北德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之时,明知该公司不具备生产农药的资质,却在总经理徐某某(另案处理)的授意下,采购了生产农药的原材料玫瑰精和克百威,并套用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农药证号设计二个德农多福克种衣剂的商标样版,最终生产出了不合格的德农牌35%多.福.克大豆悬浮种衣剂和德农牌大豆抗重茬生物拌种剂。在复印工商营业执照时,增加了加工和销售农药这一内容,以便销售时给经销商出示。在公司任销售员的被告人陶某某明知公司生产的德农多福克种衣剂是套用其他厂家的“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批准证、执行标准证),是国家不允许的,却仍于2011年春天,在齐齐哈尔地区销售德农多福克种衣剂和德农大豆抗重茬拌种剂。2011年5月,使用这二种农药的农户共计220户,所种植的23630.50亩大豆作物的出苗率平均不到50%,且苗小不爱长、断空、没有根须、叶发蔫、有些苗陆续在死等药害,给农户造成经济损失5,540.104.83元。经检验:1.德农多.福.克悬浮种衣剂样品质量不合格。2.大豆抗重茬生物拌种剂样品质量不合格。
克山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于某、张某、陶某予以犯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三年、十二年,并处罚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