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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从下半年开始将全面完成10个区县共计345万宗地,1192平方公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地籍测绘、权属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同时完成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测绘、调查和登记发证。根据各区县申请,拟确定武清区、静海县、蓟县、西青区、北辰区、汉沽作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单位,各试点区县将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本区域1至3个村农村集体土地房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