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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最高罚10万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4日 0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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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7月24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向“买椟还珠”的包装现象说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将受到惩罚,最高罚款达10万元。昨天,《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五次会议一审。

  “当前商品过度包装现象较为普遍,包装废弃物已经成为生活垃圾的重要来源。”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陈兆丰说,部分商品包装用材奢华,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造成商品售价的虚高,滋长了奢靡铺张的不良风气。“只有通过对销售环节的监管并向生产环节传导,才能对源头起到有效的管控。”陈兆丰介绍。

  草案规定:商品包装要合理,能满足正常功能需求,材质、结构、成本应当与内装商品的特性、规格和成本相适应。换言之,成本是20元钱的粽子,就别包装成2000元出售。

  草案提出,销售者应当与商品供应方明确约定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货验收时,核查包装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方出具商品包装检测报告,否则可按照合同约定拒绝进货。

  在惩罚方面,如销售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商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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