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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 通讯员/麦焕琼 王栋)南方日报5月31日以《清新县17人涉黑团伙过堂》为题报道了清远涉黑案。昨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对李水金等17人特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李水金(清新县龙颈石坎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获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0万元,江×泉等14人(户籍或住在清新县龙颈石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获17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林×炳、林×彪(陶瓷灯头收购商)犯强迫交易罪获刑3年,并处罚金。
据悉,该案是“三打两建”行动以来清远地区审理的最大涉黑案件。由于涉案人数多,涉及大量犯罪事实及证据材料,当天判决书长达183页近9万8千多字。
据法院查明,自2002年起,以李水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强迫等手段,在清远龙颈石坎一带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放高利贷、非法采矿等非法获利敛钱。
该组织还拉拢个别公安民警做保护伞。李水金向其他赌场扬言“只要向其交‘保护费’,就保证不会被派出所查处,如果不交‘保护费’就带警察去抓他们”,石坎人后称其“副所长”。据该团伙骨干成员江×泉供述,石坎人都怕李水金,李水金要做的事没有人敢与他作对,其他成员做事之前都要向他请示。
2010年前后,该团伙成立“护灯队”,与“合诚公司”(收购陶瓷灯头)通过强迫交易,强迫石坎几十家陶瓷灯头厂把灯头卖给合诚公司,垄断E17、E27等型号陶瓷灯头,从“合诚公司”收取提成,3个多月获利10多万元,并雇打手将自行收购灯头的商人江某打成六级伤残。2009年,团伙成员承包石坎屠宰场后,为垄断石坎猪肉销售抬高分销价格,团伙强迫当地肉贩到该屠场进货,并组织人员四处巡查,一经发现不是从屠场进货的即强行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