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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五部门下发意见不得进学校推销教辅材料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2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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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原 李冰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有关意见,要求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建立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制度和选用制度。意见自9月1日起施行。

  上述意见指出,在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提供1套配套练习册,不再评议推荐其他教辅材料。配套练习册及图册与教材一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免费提供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城市学生自愿购买。

  我省要求,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和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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