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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军 国 栋 报道
本报阳信讯 近日,阳信县法院依法审结11年前张某和王某犯下的抢劫、盗窃案。
11年前的一天晚上,17岁的张某与王某持刀在路上拦截被害人刘某,索要钱财,将5斤香油、5斤麻汁劫走,价值人民币60元。后来,王某被抓获并判刑。张某则逃脱了民警的追捕,开始了长达11年的潜逃生活。最终,一直在逃的张某主动到阳信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审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另外,张某还曾协同王某盗窃作案。综合考虑张某当时未成年及事后有自首情节等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