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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友旺实习生李鑫通讯员王霜红)明知房子已被开发商出售,但工头康某仍以此为诱饵,诈骗他人69万元。昨日,杏花岭警方通报,康某已被刑事拘留。7月9日,市民刘某向公安杏花岭分局职工新村责任区刑警队报案称,尖草坪某小区建筑工程队的工头康某,以出售4套房子的名义,诈骗自己69万元。经了解,2010年6月,刘某在驾校学车时认识了康某,康某自称是包工头,开发商用多套房产抵押所欠的工程款。因儿子结婚急需用钱,康某表示,愿意将其中4套房子以低价卖给刘某,并提供了购房协议书。此后半年时间里,刘某分4次支付了69万元。然而,直到前些日子,房子仍没有影子,刘某这才发觉上当受骗。7月12日,民警在柏杨树村一居民楼里将康某抓获。经查,53岁的康某是本市人,承包了尖草坪某小区的建筑工程,其手中虽然有购房协议,但房子其实早已被开发商出售。在此情况下,康某仍以房子为诱饵实施诈骗,将所得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