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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必须两小时内上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3日 0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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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马云云)夏季是地质灾害高发期。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修订的《济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对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必须于2小时内速报当地县级政府和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预案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做出安排,要求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对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应于2小时内速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速报;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于6小时内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作者:马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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