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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子黄虎明目张胆地抢金项链,路人拔刀相助,勇追小偷,并将其擒获。今天上午,记者从瑶海区检察院获悉,黄虎因涉嫌抢夺罪被提起公诉。
2012年5月8日,聂女士和弟媳一起在土山路上散步,行至一巷口时,突然一人从后面拍聂女士的肩膀,聂女士瞬间感到脖子一阵疼痛,这才发现项链被抢走了。聂女士大喊抓小偷,途经此处的王先生发现,抓住小偷。
经审讯得知,该男子名叫黄虎(化名),广西壮族人,2009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2012年5月初,黄虎和朋友一同从广州来到合肥找工作,却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工作,平时大家都住在一起,一日大家商议要买摩托车,但因为没钱,几人便商议着抢点钱。
据黄虎交代,为了抢夺,几人还特意请教了从前因抢劫罪被判入狱过的人,从中学到了“抢女不抢男――安全,抢夺不抢劫――罪轻,抢夺与抢劫的最大区别――被抓时是否反抗伤人”。获得“真传”的黄虎,随后便选择了汽车东站寻找目标,理由是人多,巷子多,方便逃跑。
当检察官询问黄虎为何抢黄金项链?黄虎回答,“因为黄金项链容易认出,白色的项链怕抢到假的不值钱。”经鉴定,被抢的黄金项链价值3976元。(通讯员 邢诉 杨阳 记者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