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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多名网友发帖质疑四川省大英县以“城市乱象治理”为名一刀切强制拆除防盗防护栏,认为这是面子工程。对此,大英县信访局均以相同内容回复,“拆除防护栏是为了城市形象更美丽,是县委、县政府的集体决策”,并已决定“临街面的防护栏必须拆除,非临街面的提倡和鼓励拆除”。(据7月11日《扬子晚报》报道)
防盗网的最大作用是什么?安全。一是防盗,二是防止孩子爬窗摔下去。除此之外,还可以晾衣服,摆花盆养花。居民家里的事,由居民作主,权力不应该掺和。况且,这些都事关民生,权力不应该漠视。但是,大英县信访局以“县委、县政府的集体决策”回复,意味着态度很强硬。
可是,笔者想知道,“县委、县政府的集体决策”过程能否公开?“县委、县政府的集体决策”到底代表谁的利益?又能代表谁?事先有没有征求过居民的意见?如果这项决策拿不出这些东西来,即没有征求过民意,并取得多数居民的同意,任何人都有理由怀疑这是少数人的意志,是拍脑袋决策。
防盗网的安全作用,近期就有非常典型的例子。今年6月份,广东广州市和肇庆市先后出现“托举哥”。两个孩子均因爬到阳台上,双脚掉下防盗窗,头部被卡住。“托举哥”不顾生命危害托起孩子,救了孩子。广州市和肇庆市如果也像大英县一样一刀切强制要求居民拆除防盗网,两个孩子的命运截然不同,也不会有“托举哥”产生。由此可见,居民家里的窗户不可少了防盗网。
因此,笔者认为,如果临街的防盗网外挑和占用公共空间,并且防盗网上经常晾晒衣服,的确有碍城市观瞻,可以要求市民由外挑式防盗网改为嵌入式防盗网,则不具备晾晒衣服的条件,可以达到不影响城市美观的效果。如果一刀切一律拆除,则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必然遭到市民的抵制,引起市民不满。(文/李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