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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石家庄7月11日讯(任文学 党伟 闫守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灵寿县张某为了一时的贪欲诈骗他人八万元人民币,使自己走上一条爱财的“岔道”。 7月11日获悉,该县警方近日成功侦破了这起合同诈骗案。
6月22日,该县塔上镇李某到该局报案称:同村张某诈骗自己8万元现金。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大量工作证实,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期间,李某与他人产生经济纠纷,张某在明知道已经将自己的房屋股权转让别人的情况下,游说李某购买自己手中的股权,用于李某打赢房屋官司的砝码,同时收受李某8万元用于房屋买卖以及所谓的股权。同时张某与李某达成口头协议,一旦官司败诉,张将退还全部资金8万元。官司败诉后,李某多次要求其归还8万元,张拒不还款。
7月10日,办案民警秘密布控,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其家中抓获归案。经讯问,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关键词:灵寿,同村乡亲,黑手,诈骗,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