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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道下班高峰期的车流 资料图片
备受关注的广州限购汽车政策实施细则于10日正式对外公布,广州市将采取“有偿竞拍+无偿摇号”的指标分配模式。该细则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天,计划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试行到2013年6月30日。
实行一半摇号一半竞拍方式分配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广州市在试行期间尝试“有偿竞拍+无偿摇号”新模式主要基于以下三个考虑:一是既可以通过50%的配置指标“无偿摇号”分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又可以通过50%的配置指标“有偿竞拍”分配,解决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拥有车辆的刚性需求;二是通过“有偿竞拍”50%的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可取得的一定财政收入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发展公共交通等;三是在试行期内,同步采取“有偿竞拍”“无偿摇号”两种方式来分配增量指标,可为今后交通综合治理积累宝贵实践经验。
据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冼伟雄介绍,广州市采取“有偿竞拍+无偿摇号”模式分配中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参考了北京与上海的分配方法,将对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12万辆,按5:5比例通过“无偿摇号”和“有价竞拍”方式分配增量配置指标,即对50%的增量配置指标进行“有偿竞拍”,对50%的增量指标进行“无偿摇号”。
冼伟雄表示,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竞拍所得收入由广州市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按照实施细则,每月26日组织摇号,个人申请指标每个月摇号1次,单位申请指标每2个月摇号1次。每月组织1次竞拍。
明确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
实施细则规定,住所地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没有广州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而住所地在广州的个人包括广州市户籍人口;驻穗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广州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每年累计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持有效居住证满3年以上,并在广州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3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对于单位或个人转移、报废名下在广州市登记的中小客车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可以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
除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参加竞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同时申请参加摇号和拍卖,但不能同时以两种方式取得配置指标。
与此同时,出租车、专用校车、公共交通车辆、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的新能源中小客车,以及外国驻穗使领馆的外事公务中小客车,可以直接申请取得指标购车。
将出台措施对外地车限行
在实施限购的同时,广州市还将出台对非本市籍载客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制通行措施。冼伟雄指出,“适度限制外地车在广州市内的行驶,以避免在限购政策后出现在广州购车外地上牌规避调整政策的行为,确保中小型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取得实效,具体措施也将于近期公布。”
据新华社、中新网、国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