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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浈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商业受贿案件,被告人杨某真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44.5万元受审。
被告人杨某真原是市武江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在负责市政府为民建设工程项目工业西路廉租房、工业中路拆迁安置楼、东岗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沙洲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十里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天子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承建方所送钱财。经查,被告人杨某真在任期间非法收受承建方所送钱财人民币共计44.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杨某真已退清赃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