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南京市明码实价实施细则》自5月20日在首批8大行业施行已满50天。人民网江苏视窗暗访南京新街口多家商场发现,不少商家已经一改往日精于算计的促销方式,但在“折后价”标注、会员卡办理等细节方面仍有未“达标”者。
在南京核心商圈新街口的中央商场、大洋百货、南京新百等商场,往日“满就送”、“满即减”之类的促销方式仍然常见,只是部分柜台在“折后价”的落实上还不到位。按照细则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对商品进行折扣销售,应标示折扣后的实际价格”。但在南京新百的一个服装货架前出现了“该柜商品满98减40现金”之类的优惠说明,却没有将“折后价”标明。
“五折后再送三倍积分,相当于500元送30元贵宾券。”大洋百货的一位销售人员如此介绍。但在消费者杨小姐看来,“送完积分折成贵宾券,和以前购物返券比起来好像换汤不换药。”人民网江苏视窗注意到,购物返券在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中是明令禁止的做法。
此外,中央商场办理会员卡的方式是满300元可办理银卡,满600元可办理金卡。一位张姓女士拿出358元的购物小票欲办理会员银卡,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理由是该购物小票并非当日的。而根据明码实价实施细则第七条,“会员卡(证)的办理条件和要求应当在经营者营业场所事先公示,不得额外设定办理卡(证)的截止日期等限制性条件,并在营业时间内提供办卡(证)服务”。对此,张女士说:“前几天购物后忘记办理会员卡,今天再拿小票来竟然不给办理了,这也太不人性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