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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湖南省“检察职业道德标兵”网络投票正式拉开帷幕,评选活动采取专家打分评选、检察机关系统内投票和社会公众投票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社会公众投票采取的正是网络投票的方式。
纵观从全省近万名检察人员中层层筛选而出的15名忠诚卫士,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的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刘有仁到廉洁自律两袖清风的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宽馀,从倾心履职、公正执法的炎陵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麦瑞明到刻苦钻研、刚正不阿的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主任谭天瑶,从秉公办案、严格护法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聂志文到兢兢业业、善于创新的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尊三,其中有领导干部,也有普通干警,既有在反贪惩腐前沿的检察官,也有在综合岗位默默奉献的“老实人”,尽管职位不一样,职责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响亮的名号——湖南检察人,他们有的是共同的精神品质: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人生境界、忠诚的道德品质,他们是时代的先锋、人民的骄傲和民族的脊梁。
通过网络平台组织社会公众投票评选“十杰”检察官,尊重民意、“让人民说了算”是本次评选活动的最大亮点和特色。古语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普遍增强,参与国家事务的热情在不断提高,在决策中充分吸纳和尊重民意,让人民群众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国家事务,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体现,只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尊重民意、关切民意、回应民意,才能在工作中赢得主动,赢得民意,而通过公众投票评选“十杰”检察官,使评选的决策过程实现民主化,是对这一令人欣喜的社会变化的及时回应。
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有句名言:“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其实从根本意义上来讲,尊重民意的要求和崇尚法治的根本是一致的,而湖南的法治建设近年来可谓是亮点频频、可圈可点,“十杰”检察官的评选正是湖南法治建设进程的一个成果和缩影。《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所主张的正是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突破口,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法治湖南建设成效的最高标准,注重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法治湖南”作为“四个湖南”之一,不仅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一张名片,是湖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增进人民福祉的一股强劲力量。
尊重民意,崇尚法治,“敢为人先”的湖南人一次又一次地创造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奇迹,“十杰”检察官评选所彰显的对民意之基的重视必将催开湖湘大地绚烂的法治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