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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底,上海累计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80家。与此同时,今年1到6月实际利用外资73.74亿美元,同比增长22.6%。这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第22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颁证仪式上获得的信息。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出席仪式并向40家新设立的跨国企业地区总部颁证。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出席仪式并致辞。
鼓励和支持跨国企业设立地区总部是上海积极利用外资、扩大开放、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市委“进一步吸引跨国公司在沪发展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策略和政策”的调研成果,以及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要求和跨国公司业务发展新需求,市政府于2011年12月19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地区总部提升能级和拓展功能的鼓励和支持。市商务委在全市开展并联审批和格式化审批试点工作以及对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等,为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提供便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出入境管理局将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人员办理长期居留、居住证B证、紧急情况下来沪、办理就业许可、引进国内优秀人才等方面进一步提供便利;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将积极探索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资金运作的新举措;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为总部企业办理报关报检业务提供便利化支持。
据了解,今年来,本市利用外资继续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利用外资质量进一步提升,1到6月共新批外资项目1681个;合同外资112.63亿美元,同比增长15.8%;实际利用外资73.74亿美元,同比增长22.6%。上海总部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势头,1到6月共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7家,设立外资投资性公司13家,研发中心14家。截至2012年6月底,上海累计批准设立外资投资性公司253家,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80家,设立研发中心34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