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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济南7月9日电 近日,山东省卫生厅正式批复,明确了《山东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中的健身场所包括瑜伽、舞蹈、器械类健身场所,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上述健身场所属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督范围。
随着市民对健身需求的增加,近几年来,日照市也涌现出了众多大大小小的瑜伽、舞蹈、器械类健身场馆。但是受场地、资金等影响,这些健身场馆卫生条件也是良莠不齐。不少市民反映,有的场馆空气不流通,锻炼完后会有憋气感觉。还有的健身馆虽然装修得也非常豪华,但是因为这些健身场馆一直没有纳入到公共卫生监督范围,对空气质量也不是很在意,装修味道没有散去就开业,或者招收的会员超过可容纳人数,导致室内气体浑浊。
今后,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要通过对这些健身场所的卫生监管,规范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切实给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有效预防传染病,保障公众的健康。(刘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