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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投票规则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9日 09: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中心-中国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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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规则

  1.报纸投票日期从7月9日至7月25日(以邮寄日邮戳为准);网络投票时间从7月9日0:00至7月29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候选人共66名。

  3.无论何种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4.报纸投票注意事项:

  ①选票复印无效。

  ②参与投票者请在选票中选择你支持的候选人,然后在你选定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投票”一栏打“√”。

  ③填写完毕后,将选票完整剪下,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育报(邮政编码100082),信封上请注明“楷模推选”字样。邮资自付。

  ④所有参与投票者请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以及邮政编码。无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选票无效。

  5.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点击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教育新闻网、果实网、新浪网、腾讯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

  ②每个用户全程限投10票,对同一候选人限投一票。

  ③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④本次网络投票一律免费。

  6.本次推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举办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10-82296551,监督邮箱: super@jy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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