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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倪四强 记者王旭欢报道:7月6日,记者从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采访了解到,该院今年加强监督力度,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保护长江野生鱼群,督促辖区内长江水域有关单位依法行政。
4月5日,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附近居民徐某、潘某两人在禁捕期内电鱼,并将进行贩卖。检方经过查证发现情况属实,向当地渔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贵单位进行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渔政部门迅速反应,与当地水上公安采取联合行动,徐、潘两人在捕鱼时被抓现行。
据介绍,目前该院共发出2份检察建议,4名相关嫌疑人相继落网,他们被证实多次在长江流域偷捕珍惜野生鱼类出售牟利。
据了解,农业部规定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长江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及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由于相关部门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情况时有出现。该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辖区内长江水域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相关案件,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