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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陪餐人不得多于客人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7日 1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银川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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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新社电日前,浙江温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了公务接待的实施细则,要求陪餐人数不得超过客人人数。此消息一出,很多人回应“又是一场政府作秀”。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剩勇表示,这是一种进步。

  “又来了,一场政府的作秀行为。”浙江网友化草告诉记者,这条规定根本就是在走形式,之前很多地方已经在公务接待方面提出过这条规定,但是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少作秀,多干实事才是真的。”

  而浙江杭州某事业单位职员王丽(化名)也表示,这条要求并不现实。她认为,在公务接待时,陪餐人数超过客人人数已经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了。如果真的按照规定一刀切,必然会引起很多部门的反弹。

  据报道,在部分温州市属职能部门的网站上,对于公务接待的标准其实早已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如温州市水利局在2007年就曾制定公务接待制度,规定上级或外宾接待餐标准控制在每桌1200元以内,人数低于五人的控制在600元以内;同城接待每人控制在50元以内。

  但是,这次的规定则更加细化,对细则针对的对象、用餐的标准、用餐的地点、陪餐的人数、用餐的规格、监督的手段等都作了一系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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