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记者 李晔)最近银监会出台文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村镇银行的控股比例从20%下调到15%,小贷公司盼了多年的向村镇银行转制又添新曙光。日前在沪举行的“中国民营金融发展峰会”上,与会代表热议民间资本的银行梦,不过他们均表示,目前银行控股比例的略微下调不会增强民营小贷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的积极性。
2009年,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这就意味着小贷公司原股东须交出控股权,小贷股东想当银行家的希望落空。今年5月,银监会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对此,与会的几位浙江小贷公司负责人表示,这种微调如同“挤牙膏”,由民资作为主发起人的小贷公司不会屈从于找个银行当“婆婆”,他们呼吁彻底给村镇银行转入标准松绑。
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潘英丽则认为,从政府层面,暂时不放开小贷公司直接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主要是担心民营小贷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后,直接将银行作为“提款机”,用于民营发起人关联企业的投资。另外,由于转制为银行后就有吸收存款的功能,涉及公众利益,这使政府对民资组建银行慎之又慎。不过,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却在国家的相关政策中发现了“伏笔”,在银监会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有这样的表述,“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利于拓展特色金融服务、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