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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群可申请江宁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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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顾小萍 通讯员 邓璐君)记者昨日获悉,位于江宁九龙湖板块的1800套公租房主体结构近日全部封顶,今年年底将交付使用,4类人群可以申请入住。

  这个面积达13万平方米的江宁公租房小区主体结构已全部封顶,户型面积从41平方米至61平方米不等,将全部实行精装修。小区内配套比较齐全,不仅有专门的地下停车场,还有篮球场、儿童游乐中心及为居民提供超市、金融、干洗、简餐等服务的会所等。

  据悉,针对该公租房申请人群的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预计明年初可启动申请工作。具体申请人群有4类:

  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五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优先安排无房家庭);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五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公房。

  3、非本地户籍,但与该区劳动关系稳定,有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4、各大园区、大专院校等单位引进的人才,经区组织、人事等部门确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由各用人单位统一受理、审核后报区房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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