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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5年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该决定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新京报》)
国以民为主,民以食为天。话虽如此,但是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困扰着民众的正常生活,时不时就爆料出一个新名词,你比如,地沟油、毒豆芽、回锅油、染色馒头、瘦肉精等等,这次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法规,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绩效考核,确实是百姓之福,民众之幸。
2008年“三鹿事件”发生后,整个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日趋关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把食品安全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而据中国新闻网的报道,此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笔者认为,一项政策的出台,固然符合实际的需要,也是广大民众的实际需求,但千万在执行过程中不能“跑偏”,必须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行为,让好的政策必须惠民,杜绝“病从口入”的危机,丰富百姓的“菜篮子”,而不是看什么都提心吊胆,这显然不符合合政府部门制定政策的初衷。
政府部门的决心越大,方法越得当、条款越仔细,百姓的生活才能更加和谐,也不必为天天“吃什么”而烦恼。一届负责任的政府就应该多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都懂,实际工作中的困难百姓也能理解,百姓的需求实际讲来也不高,干净的环境,卫生的食品,这些都不难做到,五年之后,让那些新潮的词语不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再是一个问题,这才是百姓真正的期盼。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