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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据中国政府网3日刊载的消息,国务院日前就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请示作出批复,表示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国务院在批复中还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其他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支持前海开发建设;进一步推进前海金融市场扩大对香港开放。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促进前海金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
国务院还决定在国家税制改革框架下,支持前海在探索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