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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承办可向商务部门申请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05: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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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参与承办社区蔬菜零售网络建设项目,现可以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社区蔬菜零售网络建设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相应材料。

  据悉,承办企业提出申请后,由市级商务和财政部门根据规划筛选,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提出项目申报。省商务厅、财政厅将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择优确定2012年社区蔬菜流通网络建设项目,向各市(区)下发项目核准通知。

  企业除了填写申请书,还需提供2011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表、拥有土地使用权单位出具的土地使用权或租赁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承办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已有合作关系证明文件、社区移动车载流通网点所在小区名称及地址等材料。

  本组稿件均由记者轩辕杨子 实习生郑晗采写

  作者:轩辕杨子 郑晗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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